1、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每年的9月至11月,是学校群体性食物中毒的高发时段。各级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在开学前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进行一次深入细致的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对学校食堂及炊事用具进行彻底消毒、清洗,对学校食堂食品及原料及时进行清理,严禁使用、售卖过期变质的原料及食品。各级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的领导及学校食堂从业人员都要进一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落实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严把采购、储藏、加工、售卖、消毒等关口。所有有食堂的学校必须指定有相关业务知识的专人从事采购工作,要严格执行统一、定点采购及采购索证制度,要按照操作规范加工、储存、售卖食品,所有食品必须煮透做熟,确保所售食品安全、卫生,对如豆角系列蔬菜和土豆、韭菜、鲜黄花菜等容易引起食物中毒的蔬菜,学校食堂严禁购买、加工和食用。食品留样制度要进一步规范,并坚持不懈。要认真做好学校食堂的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闲杂人等进入食堂,更不允许与学校炊管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储藏间、操作间,切实提高警惕,严防坏人投毒,确保师生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