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办理人事代理程序: 1、出具有效证件。代理委托委托人向人才服务中心出具身份证、户口、辞职或辞退审批表;外地户口的需首先办理调动手续。 2、办理调转手续。经审核同意后,发调函将委托人的档案、人事、工资与组织关系调人才服务中心。 3、办理代理手续。与委托人签订《委托人事代理合同书》,并按约定项目收取有关费用(包括代理服务费,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二)单位办理人事代理程序: 1、出具有关证明。委托单位向人才服务中心出具有关部门批准设立文件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开户申请书及代理人员名单。 2、办理调转手续。经审核同意后发调函将代理人员的档案、人事关系、工资关系调人才服务中心。 3、办理代理手续。与委托单位签订《委托人事代理合同书》,并按约定项目收取费用(开户费、代理服务费、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三)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程序: 毕业生持本人档案、户口、报到证到市毕分办开据《干部介绍信》(未列入国家就业方案非在职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生开据《毕业生就业录用介绍信》),毕业生持《介绍信》到人才服务中心按约定项目签订《委托人事代理合同书》,并按标准缴纳费用。